船上實習說明
一、本說明僅適用於大學部學生 。碩士及碩專班,因課程不具船上實習或就業資格而不適用。
二、大學部學生,自一年級下學期起有「海上實習」選修課程,供有意船上工作之學生於船上體驗航行員作業。
唯交通部對海上實習有體格及資格要求,合格者才能申請實習或就業必要文件。為避免造成日後實習甚至就業的困擾,特此說明。
三、目前申辦海員手冊的體格要求,係依照交通部船員之體格檢查規定:(請參考交通部航港局-下載專區 )
(一)船員之體格檢查,有下列各項之一者為不合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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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航海人員之視力標準類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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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證書與航海特考資格要求
證書僅發給本國籍國民、華僑有僑證字號、持有加簽僑居身分之中華民國護照者。外籍生是否可憑成績單或 畢業證書,向所屬國籍申請相關證書,應請向其政府洽詢。
各階段船上實習課程簡介
實習船舶 | 航線及天數 | 身份及目的 | 對象及資格 | |
第一階段 船上集體實習 |
台航台華輪 1989 竣工 GT8134 | 高雄澎湖 5~7天 視颱風而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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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屆一年級學生為主 |
第二階 段船上實習 |
育英二號公務船 1994 竣工 GT1846 | 基隆日本 9~12天 視颱風而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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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課程一貫性,限應屆二年級學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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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上進階實習 (第三階段) |
航商船舶船齡 噸位視分發而定 |
視分發而定 現以180天 為原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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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四年級學生,且具有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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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:
- 在學期間,進階訓練需自費,適合有強烈意願從事海員工作者。合格後,如海上資歷滿一年,可憑海員手冊及成績單申請。
- 意願不高、但畢業後想從事海員工作者,憑海員手冊可於航海人員訓練中心報名進階訓練。身份及資格符合者,可享公費訓練,合格即發證。